江苏省考生报考指南
一、江苏省考生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绘画专业、雕塑专业、艺术设计专业、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、工业设计专业、摄影专业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、广告学专业、动画专业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,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,考生须于2007年12月14—15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、《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》和交费凭证分别到下列考点报到,领取准考证和《考试指南》,16日参加考试。美术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:
南京艺术学院:南京市、镇江市
南京师范大学:常州市、连云港市
苏 州 大 学:苏州市、无锡市、南通市
扬 州 大 学:扬州市、泰州市、淮安市
徐州师范大学:徐州市、宿迁市
盐城工学院: 盐城市
美术专业统考时间:
2007年12月16日上午8:30-11:30,考试科目为素描;
2007年12月16日下午2:00-5:00,考试科目为色彩。
二、江苏省考生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艺术教育(音乐教育)专业、公共事业管理(音乐艺术管理)专业,须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。2008年音乐专业省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。考生于2007年12月7-8日,凭本人居民身份证、《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》和交费凭证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,领取准考证和《考试指南》。考点为考生安排考试日程,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,逾期不予补考。
音乐专业统考时间:
笔试科目:练耳、音乐常识与基本乐理,时间为2007年12月9日下午2:00—4:00。
主试科目:视唱、声乐(或器乐),时间为2007年12月10日起(具体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)。
加试科目:声乐(或器乐),时间为2007年12月10日起(具体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)。
三、江苏省考生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书法专业、美术学(美术理论)专业、艺术设计学(设计理论与策划)专业、美术学(文物鉴赏与修复) 专业、公共事业管理(艺术管理)专业,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(简称“校考”或“单考”)。考生须于2007年12月17—18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、《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》到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东门厅报名, (本人面报,不接受函报和他人代报;报名费20元,一次性考试费150元),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如下:
1、公共事业管理(艺术管理)专业考试科目:①艺术基础知识②艺术作品赏析;考试时间:2007年12月19日上午8:30—11:30。
2、美术学(美术理论)专业、艺术设计学(设计理论与策划)专业、美术学(文物鉴赏与修复) 专业考试科目:①美术基础知识②美术作品赏析;考试时间:2007年12月19日下午1:30—4:30。
3、书法专业考试科目:楷书临摹、命题创作;考试时间:楷书临摹2007年12月20日上午8:30—10:30,命题创作2007年12月20日下午1:30—3:30.
四、江苏省考生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服装展示、音乐表演(声乐演唱)、音乐表演(中国乐器演奏)、音乐表演(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)、音乐表演(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)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、音乐表演(钢琴伴奏艺术)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(计算机作曲)、音乐学(音乐理论)、音乐表演(流行音乐演唱与表演)、音乐表演(流行音乐演奏)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(流行音乐创作)、音乐学(音乐编导与策划)、音乐学(乐器修造)、表演、导演、播音与主持艺术、戏剧影视文学、公共事业管理(影视策划与制片)、舞蹈编导、舞蹈编导(舞蹈表演)、舞蹈编导(舞台音乐剧)、舞蹈学(舞蹈理论)、艺术教育(舞蹈教育)、广播电视编导、录音艺术专业,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(简称“校考”或“单考”)。考生须于2007年12月23—25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、《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》到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厅报名,(本人面报,不接受函报和他人代报;报名费20元,初试费100元,复试费100元,三试费100元),各专业考试日程见报名点布告栏通知,考试科目见本院招生简章。